一、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
专业代码:060101
专业名称:历史学
二、专业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,政治素质合格,专业基础理论扎实,专业实践能力较强,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,适应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,能够胜任教学部门、科研机构、党政机关以及其它企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,并为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打好基础。
三、培养规格和培养要求
(一)职业面向
教育教学单位、党政机关、地方科研机构,以及其它企、事业单位需要的史、志、文员等岗位。
(二)知识结构
具有中国历史、世界历史和史学理论与方法的系统知识及一些专门史知识;具有一定的哲学、政治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文学、美学、地理、法律法规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;对自然科学的知识成果要有一定的掌握和了解;奠定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基础。
(三)能力结构
具备应用历史思维去看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具有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,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操作能力;具备较强的从事历史学相关业务工作的实践能力,尤其是信息检索、文献阅读、社会观察、历史思考、学术研究、沟通交流、表达传播、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能力;具有自主学习、知识技能迁移、挑战自我、拼搏竞争的意识和能力。
(四)素质结构
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具有健康的体魄、坚定的意志;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;勇于追求真理,坚持真理。
四、学制和毕业学分要求
学制:标准学制4年,实行弹性学制,允许学生在3—8年内毕业(含8年)。
学分要求:本专业毕业基本学分最低为136学分。
五、所属学科平台和学位授予
本专业属于文学与历史学学科平台。
本专业授历史学学士学位。
六、专业核心课程
中国通史[分中国古代史、中国近代史(1840-1949)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]、世界通史[分世界古代史、世界近代史(1640-1945)、世界现代史]、史学概论、中国史学史、西方史学史、历史文选、云南地方民族史、东南亚史等。
七、实践教学环节安排
1.历史学专业素养提升辅导、历史学专业技能提升辅导、毕业实习、读书报告、毕业论文。
2.公共实践活动、军训、专业社会实践。
八、毕业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
本专业毕业的基本学分最低为136学分。其中,通识课51学分,学科平台课16学分,专业课69学分。各模块学分不可相互替代。
九、专业特色
1.本专业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,职称高、学历高、学缘广是教师队伍的基本特点;
2.本专业注重学生的历史思维和应用能力的培养,以地方性、民族性、国际化作为专业特色定位,以地方民族文化研究作为重点发展特色优势学科;
3.在教学中,率先设置一定比例的实践课,采取导师指导模式,开展小班教学;
4.采用分流培养的原则,分历史教育、地方民族历史两个方向,满足学生不同需求。
十、课程设置
课程性质 |
修读学分要求 |
备 注 |
通识必修课 |
30 |
|
通识选修课 |
21 |
|
平台必修课 |
12 |
见“文学与历史学学科平台课” |
平台选修课 |
4 |
见“文学与历史学学科平台课” |
专业必修课 |
49 |
见“历史学专业必修课” |
专业选修课 |
20 |
1.从“历史学专业分流培养方向课”的两个方向中选一个方向,并至少修读其中的8学分。 2.从人文学院“其他选修课”中选修12学分。 3.专业选修课模块的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。 |
合 计 |
136 |
|
(一)历史学专业专业必修课程
课程类别 |
课程代码 |
课程名称 |
学分 |
周学时 |
开课学期 |
考核方式 |
备注 |
理论 + 辅导 |
实践 |
理论 + 辅导 |
实践 |
自主学习学时 |
历史学专业课 |
必修 |
77025111 |
中国古代史 |
4 |
|
6 |
|
4 |
春季 |
考试 |
|
77040111 |
世界古代史 |
4 |
|
4 |
|
4 |
春季 |
考试 |
|
77025112 |
中国近代史 |
4 |
|
6 |
|
4 |
秋季 |
考试 |
|
77040112 |
世界近代史 |
4 |
|
6 |
|
4 |
秋季 |
考试 |
|
77099123 |
历史学专业素养提升辅导 |
|
2 |
|
2 |
2 |
秋季 |
考查 |
小班制 |
77035101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|
2 |
|
3 |
|
2 |
春季 |
考试 |
|
77040113 |
世界现代史 |
2 |
|
3 |
|
2 |
春季 |
考试 |
|
74040107 |
古代汉语(历史) |
2 |
|
2 |
|
2 |
春季 |
考试 |
|
77099122 |
历史学专业社会实践 |
|
1 |
|
2周 |
|
春季 |
考查 |
假期进行 |
77010100 |
中国史学史 |
2 |
|
2 |
|
2 |
秋季 |
考试 |
|
77020100 |
历史文选 |
4 |
|
4 |
|
4 |
秋季 |
考试 |
|
85020103 |
云南地方民族史 |
2 |
|
2 |
|
2 |
秋季 |
考试 |
|
77010101 |
西方史学史 |
2 |
|
2 |
|
2 |
春季 |
考试 |
|
85020106 |
史学概论 |
2 |
|
2 |
|
2 |
春季 |
考试 |
|
77099103 |
东南亚史 |
2 |
|
2 |
|
2 |
春季 |
考试 |
|
77099117 |
历史学专业毕业实习 |
|
4 |
|
16周 |
|
秋季 |
|
|
77099124 |
历史学专业技能提升辅导 |
|
2 |
|
2 |
2 |
春季 |
考查 |
小班制 |
77099113 |
历史学毕业论文 |
|
4 |
|
8周 |
|
春季 |
|
|
|
|
合计 |
36 |
13 |
44 |
4+26周 |
40 |
|
|
|
(二)人文学院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程
详见“人文学院专业选修课”。
(三)历史学专业方向
本专业实行分流培养,学生可从大二上学期开始选择专业方向,需在毕业前选修完专业方向的规定课程。选修完专业方向所规定的课程后,毕业时学生可申请专业方向认证。两个专业方向中,学生只能选修其中的一个进行认证。专业方向及其规定课程、认定条件如下:
专业方向 |
备选课程 |
认证条件 |
历史教育 |
中学历史教学法 |
该方向有8门课程16学分,至少修读4门课程8学分;进行教育实习;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。(毕业实习必须是教育实习) |
历史教学研究 |
教师基本功 |
班主任工作 |
经济史专题 |
文化史专题 |
中国历史人物专题 |
外国历史人物专题 |
地方民族历史 |
历史人类学 |
该方向有8门课程16学分,至少修读完成该方向学分中的8学分。 |
中、越、老跨国民族及族群关系研究 |
云南近现代史专题 |
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概论 |
地方文化研究专题 |
中国历史地理学 |
彝族简史 |
哈尼族简史 |
十一、修读说明
1.本专业学生在第一学年以修读通识和学科平台课程为主,专业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学习。
2.必修课说明
本专业的必修的理论课和实践课共19门49学分,是按照应该修读的先后顺序排列。这些课程分别面对不同年级,轮流在春季或秋季两个学期开出。学生修读时应尽可能按照顺序,及时完整地修读每一个“春”或“秋”季学期的课程,以逐渐形成其知识、能力的层次体系。
3.选修课说明
本专业的选修课为20个学分,详见“人文学院专业选修课(人文学院各专业通用)”。尤须注意的是,如果需要在毕业时认证修读方向,则其中有8个学分,须从“历史学专业方向选修课”中选一个方向,选修4门课程。
4.实践课说明
为切合培养目标,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,增强社会适应性,在本专业必修课的49个学分中,明确为实践学分的有13个。其他没有单列实践学分的理论课程,也应该包含有20%左右的实践内容,具体由任课教师安排读书、课程论文等来完成。
“历史学专业素养提升辅导”和“历史学专业技能提升辅导”两门课程,实行导师指导下的小班制课外辅导模式。授课要求:学期初,系主任须对辅导班的授课事宜进行说明并提出要求。每个导师指导的辅导班一学期须开展8次辅导活动,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,2周进行一次,必要时可以合并授课,在第十六周前完成整个辅导过程。每次活动,学生需提交活动心得或实践报告给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做活动记录。期末时,指导教师需将本辅导班的活动记录及总结材料(要求图文并茂)提交系主任,并及时给学生评分和登分。辅导班的学习和实践内容由专业带头人给予方向指导或主题建议,具体由指导教师灵活组织开展。辅导班的过程监控、效果评估由系主任组织资深教师完成。若有指导教师弄虚作假,情节严重者,取消下一学年的辅导资格并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。
“历史学专业社会实践”将利用假期进行,为期2周。此门课程须在假期前进行统筹安排,实践地点、实践目的要求、指导教师、安全教育以及其他基础工作需要周密考虑。
“历史学专业毕业实习”时间为16周。实习采取集中实习方式。实习学期不允许再修读其他课程。实习结束,学生回校后,进行毕业论文开题。
5.获得奖励学分替代课程说明。符合《红河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,可以从专业选修课模块中设置的“创新创业实践一”(0.5学分),“创新创业实践二”(1学分),“创新创业实践三”(2学分)三门中,选择可供替代的课程。
6.考核说明。本专业的课程考核,教师根据课程大纲和培养要求,采取闭卷、开卷、读书报告、课程论文、口试等单一或多元的形式进行。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、期中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,一般比例为平时成绩30%、期中成绩30%、期末成绩40%,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。在每门课开课时,教师应将本门课的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明确告知学生。
7.学位课程说明。列入本专业的学士学位课程和毕业论文,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绩点。
8.学生在课程选修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导师联系解决。
十二、学位课程、辅修专业要求
学位课程列表
课程性质 |
课程代码 |
课程名称 |
学 分 |
通识必修 |
74050234 |
大学外语Ⅰ |
4 |
通识必修 |
74050235 |
大学外语Ⅱ |
4 |
平台必修 |
77015100 |
历史与社会 |
2 |
专业必修 |
77025111 |
中国古代史 |
4 |
专业必修 |
77040111 |
世界古代史 |
4 |
专业必修 |
77025112 |
中国近代史 |
4 |
合 计 |
22 |
辅修专业课程列表
辅修专业名称: 历史学专业
课程性质 |
课程代码 |
课程名称 |
学 分 |
修读说明 |
专业必修 |
F01020001 |
中国古代史 |
4 |
1.必修课18学分+专业选修课12学分。 2.选修课从“历史学专业分流培养方向选修课”选。 |
专业必修 |
F01020002 |
世界古代史 |
4 |
专业必修 |
F01020003 |
中国近代史 |
4 |
专业必修 |
F01020004 |
世界近代史 |
4 |
专业必修 |
F01020005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|
2 |
专业选修 |
|
|
12 |
合 计 |
30 |
注:1.人文学院其他专业辅修历史学专业的学生,须从历史学专业必修的理论课中选修25学分(其中学位课程必选),成绩合格。
2.非人文学院的专业辅修历史学专业的学生,须修读上列课程列表中的5门必修课18学分,另从“历史学专业分流培养方向选修课”中任选至少7学分修读,各门课程成绩合格。
3.参加辅修专业,学生应按照所修学分缴纳学费。
十三、国际学生修读要求
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通识课程的学习参见“留学生培养方案通识课要求”,学科平台课程和专业课程的修读要求按学校规定另行制定。
十四、修订说明
此次修订,是在2017版的基础上进行的,调整了分流培养方向。其中,修订最大的是实践类课程,取消了 “专业见习”,代之以更具特色的“专业社会实践”。
为了保持不同版本间的兼容性和教学工作的连续性、稳定性,如果往届学生有此次调整课程未修与重修的,在课程名称、课程内容、课程学分等相近、相似或相同的前提下,原专业必修课原则上允许新旧版本间的相关课程互相替代,如“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”可用“历史文选”替代。专业选修课新旧版本通用。
十五、教学计划修订时间及适用时间
修订时间:2018年7月
适用时间:2018年9月—2026年7月